應簽發監理通知,要求施工單位整改;情況嚴重的,應簽發工程暫停令,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。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,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送監理報告。緊急情況下,項目監理機構通過電話、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,事后應形成監理報告。